扬州市维扬区2011年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合计 |
人数 |
2 |
1 |
1 |
1 |
1 |
1 |
7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3、经批准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任教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的编外代课教师;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维扬教育网、维扬人事人才网、扬州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